這個月是我升到行政助理後的第一份薪水,也是正職的第一份,沒想到
領的比我工讀生的時候還少啊....

最近在趕貨,後來在中午吃飯時跟同時聊天,才知道,原來,本公司..
加班都沒照著勞基法走.....

有休假就沒加班費,過了二個月後,如果沒補休,就給加班費...
今天有同事說要離職,老闆娘才跟他說,從這個月此,加班開始走勞基
費的算法,有固定公式等

那我就問,那你們之前怎麼算,如果沒加班的話,她說,就照平常上班
工時的薪水算啊
而且我們公司本身做的東西有算績效,所以績效就算加班費...
聽到這個,我就很氣,什麼叫績效就是加班費,那時間都是白工喔...
只有做的東西算錢,做的時間不用算啊,這什麼理論啊...

這公司如果有下個人進來,覺得不爽的話,遲早會被告的...AUTHOR: 咩〜 DATE: 11/06/2004 15:00:36 艾,我真的覺得,除非在這裡能學到東西,
不然的話還是另換一個工作吧...

說真的工作就是為了生活,
一個人一輩子花最多時間在工作,
就算不能學以致用,至少也要樂在其中;
就算不能樂在其中,至少也要薪水夠用。

正職比不上工讀的薪水,幹嘛做正職?職稱比較好聽嗎?
雖然一般論是說常換工作不好,
不過一旦工作本身給人無窮的壓力,又得不到相對的報酬時
我看不出有何繼續自虐的必要,學習刻苦耐勞的精神?

要員工躹躬盡粹,也要老闆值得人效忠。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asamichiou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